从事粮食收购、储存、加工、销售等经营者必须履行的基本报告义务是什么?
信息来源:世界杯投注推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发布时间:2025-10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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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从事粮食收购、储存、加工、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、工业用粮企业,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,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、储存、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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